安装、维修过程当中
事故报告及事故处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
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规定》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特制定本项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事故的统计、分析。使用这类设备的单位,发生安装、维修事故时,应当认真严格执行
本办法。
三、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死亡
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
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
10一29人,或者受伤
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万元(含
500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
3—9人,或者受伤
20—49
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含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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