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3)》(学习笔记)-65
一般而言,对于同一合同中包含的分期收款安排,当其中某 一期应收款项发生逾期,通常表明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状况已发生显著变化。上市公司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应基于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状况等情况,整体估计长期应收款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不应分别针对已到期和未到期部分作出 不同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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