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所副所长的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管理制度
。2、制定本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监督本所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
3、严格执行
“两票”、“三制”。协助所长定期组织召开
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安全考核。
4、组织对10KV
及以下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安全巡检
,组织拟定安全
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5、做好安全工作,按照
“四不放过
”的原则,参与事故的调查
,并认真做好
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6、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并详细做好记录,向上级领导汇报
。7、依法保护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负责做好交通、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负责全所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学习与考试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安全报表。
9、制定本单位防人身设备事故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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