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4)》(学习笔记)-6
(二)未恰当核算点价模式下的销售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可变对价指的是企业与客户合同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等因素而变化。在暂定销售价格的交易安排中,因销售定价与商品或原材料价格指数相挂钩导致的合同对价变动,不属于可变对价,企业应将其视为合同对价中嵌入一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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