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4)》(学习笔记)-67
(四)未恰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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