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4)》(学习笔记)-100
在计算增值税费用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进项税予以加计抵减,并将上述费用列示为非经常性损益。通常情况下,若上述税收减免事项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上市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计算的税费已完整反映了企业的纳税义务,实际并未得到其他额外收益,所获得的税收优惠不应单独列示为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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