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包括:抗菌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等。
2、医师处方前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
,有过何种不良反应
,并告辞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
,用法用量
,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仔细检查
,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辞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
,用法用量
,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
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者用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
20分种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
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
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方可离开。口服用药应当由
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
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