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总监办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指挥部、总监办的安全管理规定;
2、制定内部安全监理责任制,明确监理人员岗位责任;拟定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和驻地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按合同规定配足具备资格的安全监理人员;
4、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办审批;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6、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7、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更换;
8、审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注册登记,并定期进行维护;
9、负责施工生产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预控制,尽力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时应当及时进行上报并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10、负责建立安全监理档案;旁站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施工现场每天的安全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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