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安全事故隐患
概念和分级
一、安全事故隐患
有关概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第
16号令《安全生产潜在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22年
2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一款,对
“安全事故隐患
”从规章以上法的层面最早进行了定义:
安全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总局16号令第三条第二款对安全事故隐患
进行了分级:
“安全事故隐患
分为一般安全事故隐患
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同时,给出了
“一般安全事故隐患
”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的概念:
一般安全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概念探讨
但是,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概念上看,上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概念并不完整。
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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