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
2007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天津、河北、内蒙古等11个省(区、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十一省市具体包括:江苏、天津、浙江、河北、山西、重庆、湖北、陕西、内蒙古、湖南以及河南
本文参照《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孙晓华等(2024)一文中DID构建方法,整理和构建企业“排污权交易”试点DID,变量构建过程如下:
1.政策虚拟变量Treat:当上市企业处于“排污权交易”试点地区时取1;否则为0
2.时间虚拟变量Post:“排污权交易”试点前取0,之后则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