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锅炉安全技术一般要求
锅炉的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可靠的要求。锅炉的结构应当符合
本规程第四章的要求。锅炉受压元件的强度应按《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或《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进行计算和校核。
第8条锅炉
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与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其内容应包括
:1·锅炉图样
(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
);2·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4·锅炉质量证明书
(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
);5·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6·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
3.8MR
的锅炉至少还应供以下技术资料
:(1)·
锅炉热力计算书或热力计算结果汇总表
;(2)·
过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
烟风阻力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4)·
热膨胀系统图。
对于额定蒸汽压力或等于
9.8Mpa
的锅炉,还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
再热器壁温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2)·
锅炉水循环
(包括汽水阻力
,)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
(3) ·
汽水系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