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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6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720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津南区津沽路津南消防支队旁)

六、学院基本概况:我院是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仅有四所)之一。学院始建于1953年,办学历史悠久,在天津乃至全国高等职业教育界起着示范引领作用。2011年初迁入新建的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资产总值达11亿。

经过近60年的建设,学院已成为电子信息产业制造商、集成服务商和运营商的人才培养基地、天津滨海新区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承办历届全国高职技能大赛,为我院学生提供了展示职业技能的平台,参赛学生取得优异成绩,其中两名获奖学生被清华大学实践中心录用。

我院重视校企合作,与中兴通讯公司合办通信专业,成为3G基站与通信人才培养基地;中航直升机天津总装基地首选我院为合作单位,毕业生参与直升机总装工 作。为天津航空企业输送210名学生,占新录用员工的80%以上。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输送了大量合格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我院具有一批高素质、高职称、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天津市级教学名师多人,能为学生传授最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我院教师科研实力雄 厚,获国家级和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4项;完成国家重点科研规划课题3项;天津市级教育课题12项;国家级、省级精品专业3个,国家级、省级精品课23门; 被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会评为“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天津市教育科研管理先进单位”。

学院校园优美,设施先进,能为学生提供一流的服务和生活、活动设施,保障了学生全方位的发展。欢迎报考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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