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哉风1 发表于 2020-12-28 12:45 
你不觉得自始至终,你除了谩骂以外,其实无言以对吗?也就是你根本无法用理论或事实批驳我的观点。马克 ...
本人3楼一条一条的回复不是用理论和事实批驳你的观点是什么?你没看见?那是哪门子“无言以对”?
劳动是马氏人为赋予价值的内容,如果这种人为的行为叫“合理”,那么任何人都会,有啥值得提及的?
至于把商品价值视为商品本身内在的或外在的属性,这要根据人的认识角度而定。当商品是劳动生产的,商品里包含的劳动价值就是内在的属性;当商品用于交换时,商品里包含的就是人赋予商品上的外在属性。因此,内在外在,本身并非是问题。
马氏的价值实体指的就是劳动,即劳动力耗费或你说的劳动力。因此,商品价值既没有什么“主体”不“主体”之分,也不存在马氏把价值实体指向商品的行为,你纯粹在无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