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21-7-24 10:53:33
jesusman 发表于 2021-7-23 19:18
我让你永远不是你的,让你单价真总价真,我让你买的起
你不让又能如何呢?还不是干瞪眼没辙?杠精到现在,还不是自己丢脸?
把自己都编成借钱不打欠条,或打了欠条过了还款期5年不知诉讼的傻子了,你以为这样就算抬杠成功了?
你知道经济学的基本前提是理性人吗?

你拿个毫无理性的人(简直是BC)的例子,能推翻理性人前提下的经济学理论?
如果这样可以,那我告诉你,你靠装疯卖傻,可以推翻一切经济学理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0:54:59
jesusman 发表于 2021-7-23 19:21
啥叫不能啊,笔误学领跑者?
因为你说的故事,是不能实现的,
连你这么傻的人,都不会借给别人400万不打欠条,或者打了欠条过期都不诉讼。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0:56:49
sdhb 发表于 2021-7-24 08:19
你在银行的存款就是你借给银行的,这样你就成了是银行的主人了?这是明显荒谬的。
储户当然是银行的主人啊,银行不但为主人保管钱财,还得想办法让钱财增值,而主人啥也不用干,坐享其成。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0:59:05
sdhb 发表于 2021-7-24 10:03
楼主现在不讲资本家一方,企业一方了。现在变成只有资本家一方了。
既然你也同意资本家是企业的主人,企业 ...
你是不是傻到不会数数了?
奴隶主和奴隶,这是几方?
企业主和企业,这是几方?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1:33:43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0:54
因为你说的故事,是不能实现的,
连你这么傻的人,都不会借给别人400万不打欠条,或者打了欠条过期都不诉 ...
过了三四年债权人才想起去法院告债务人的很多,说”不能实现”只是因为你的见识才豆大点罢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1:45:09
jesusman 发表于 2021-7-24 11:33
过了三四年债权人才想起去法院告债务人的很多,说”不能实现”只是因为你的见识才豆大点罢了。
别胡编了,连你都做不出来的蠢事,还有很多人做?要点儿脸吧,杠精。

况且,无论多少人做,他也不是个理性人,违背了经济学理论的前提。
经济学不研究傻子的行为,反过来说,傻子只要足够傻,就能让一切经济规律破产。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1:46:31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0:59
你是不是傻到不会数数了?
奴隶主和奴隶,这是几方?
企业主和企业,这是几方?
你忘了,你自己刚在主楼里说“下等智商:石开石,啥也看不出来,一口咬定企业资产是企业的这个表面肤浅的现象,不知道企业背后是有自然人的,不知道世上的财富归根到底一定是属于自然人的。”。
这个意思就是实际只有资本家(自然人)一方。

自相矛盾是没药救的。
“投资者提供了资本,就可以向企业要求得到利息。”, 资本家自己向自己要利息,这是荒谬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1:46:53
jesusman 发表于 2021-7-24 11:33
过了三四年债权人才想起去法院告债务人的很多,说”不能实现”只是因为你的见识才豆大点罢了。
请你实证一下,借给我400万,1天后还。
然后等诉讼期过了再告我。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1:48:32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1:45
别胡编了,连你都做不出来的蠢事,还有很多人做?要点儿脸吧,杠精。

况且,无论多少人做,他也不是个 ...
债权这种牵涉法学的概念,你还谈理性人?你是来搞笑的嘛....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1:49:10
sdhb 发表于 2021-7-24 11:46
你忘了,你自己刚在主楼里说“下等智商:石开石,啥也看不出来,一口咬定企业资产是企业的这个表面肤浅的 ...
这个意思就是实际只有资本家(自然人)一方。
------
你想多了。
你背后站着一个人,你认为一共就一方?幼儿园毕业了没?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1:49:58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1:46
请你实证一下,借给我400万,1天后还。
然后等诉讼期过了再告我。
债权主张已过诉讼时效 要求继承人还款被驳回
作者:湘东区人民法院 王诗雪  发布时间:2020-03-31 11:17:57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



经查明,2001年,被告张某与陈某(已过世)因资金周转向林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2001年底还清。陈某于2014年9月去世。数年后,林某起诉要求陈某的继承人与张某一起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借贷关系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实行之前,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本案被告张某及共同借款人陈某于2001年两次向原告林某借款,约定了还清期限。如果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时间应当从还清期限到期的第二日起计算。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二年内,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原告提出被告陈某甲、陈某乙、赵某继承了陈某的遗产,应对两次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但未提供证据证实,故不予认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1:55:22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



经查明,2001年,被告张某与陈某(已过世)因资金周转向林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2001年底还清。陈某于2014年9月去世。数年后,林某起诉要求陈某的继承人与张某一起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借贷关系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实行之前,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本案被告张某及共同借款人陈某于2001年两次向原告林某借款,约定了还清期限。如果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时间应当从还清期限到期的第二日起计算。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二年内,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原告提出被告陈某甲、陈某乙、赵某继承了陈某的遗产,应对两次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但未提供证据证实,故不予认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1:55:48
sdhb 发表于 2021-7-24 11:46
你忘了,你自己刚在主楼里说“下等智商:石开石,啥也看不出来,一口咬定企业资产是企业的这个表面肤浅的 ...
企业主要企业给他资本报酬,企业也不会凭空变出报酬,他会找产品的买家去要这个报酬。

所以说,你企图把企业隐去毫无意义,因为这样只会把买家拉进来,不要再干这种没有意义的傻事了,一点儿用都没有的。
企业法人的建立,这是有相当道理和依据的事情,你想挑战法律和常规,恐怕智商还差点儿。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1:58:50
jesusman 发表于 2021-7-24 11:48
债权这种牵涉法学的概念,你还谈理性人?你是来搞笑的嘛....
我这是经济学理论,无论讨论什么问题,都在经济学框架之下。
杠精要讨论纯法学,请另找其他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1:59:57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1:46
请你实证一下,借给我400万,1天后还。
然后等诉讼期过了再告我。
O(∩_∩)O哈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2:02:22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1:58
我这是经济学理论,无论讨论什么问题,都在经济学框架之下。
杠精要讨论纯法学,请另找其他人。
你做为理性人会不会出意外,譬如被雷劈昏迷了三年之类啊?
我让你再”永远”...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2:03:21
jesusman 发表于 2021-7-24 12:02
你做为理性人会不会出意外,譬如被雷劈昏迷了三年之类啊?
我让你再”永远”...
不会的,理性人不会站在会被雷劈的地方,只有杠精才会站在那里。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2:09:57
jesusman 发表于 2021-7-24 12:02
你做为理性人会不会出意外,譬如被雷劈昏迷了三年之类啊?
我让你再”永远”...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不能行使权力,诉讼期是顺延的,懂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2:10:04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2:03
不会的,理性人不会站在会被雷劈的地方,只有杠精才会站在那里。
你忒逗了吧,居然让我开怀大笑了,哈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2:12:15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2:03
不会的,理性人不会站在会被雷劈的地方,只有杠精才会站在那里。
人是理性人雷不是理性雷,专门找你劈随便你在哪儿,你一想起欠条这事就劈到你忘记为止....除非你能明白什么叫“永远”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2:22:42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1:49
这个意思就是实际只有资本家(自然人)一方。
------
你想多了。
那么,企业的资产是企业的?还是企业的主人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2:25:31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1:55
企业主要企业给他资本报酬,企业也不会凭空变出报酬,他会找产品的买家去要这个报酬。

所以说,你企图 ...
那你为什么说: “下等智商:石开石,啥也看不出来,一口咬定企业资产是企业的这个表面肤浅的现象,不知道企业背后是有自然人的,不知道世上的财富归根到底一定是属于自然人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3:43:52
jesusman 发表于 2021-7-24 12:12
人是理性人雷不是理性雷,专门找你劈随便你在哪儿,你一想起欠条这事就劈到你忘记为止....除非你能明白什 ...
你什么时候认识到自己是杠精了,雷就不会找你劈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3:45:46
jesusman 发表于 2021-7-24 12:17
诉讼时效根本不会延长,但会被中断。
你被雷劈,诉讼时效中断不了
我不是杠精,不会被雷劈的,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3:46:40
sdhb 发表于 2021-7-24 12:25
那你为什么说: “下等智商:石开石,啥也看不出来,一口咬定企业资产是企业的这个表面肤浅的现象,不知道 ...
因为石开石不知道企业的资本是资本家的呀。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3:47:34
sdhb 发表于 2021-7-24 12:22
那么,企业的资产是企业的?还是企业的主人的?
都对呀。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4 17:17:44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3:45
我不是杠精,不会被雷劈的,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不是我杠,是你逻辑太差但偏偏就喜欢满嘴跑火车,哈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5 08:34:40
clm0600 发表于 2021-7-24 13:47
都对呀。
你自相矛盾了。
等我有时间了,我告诉你,你是怎么自相矛盾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5 19:44:01
sdhb 发表于 2021-7-25 08:34
你自相矛盾了。
等我有时间了,我告诉你,你是怎么自相矛盾的。
entrepreneurship和capital是一回事吗?将军!!!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21-7-25 19:44:25
jesusman 发表于 2021-7-24 17:17
不是我杠,是你逻辑太差但偏偏就喜欢满嘴跑火车,哈哈
你是头号杠精,头号非理性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