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思木 发表于 2021-10-16 01:58 
在我看来“劳动创造使用价值”…这个说法成立。但,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使用价值…则不成立。
我借此答 ...
一、阁下的这个说法很中肯,我完全同。
在我看来“劳动创造使用价值”…这个说法成立。但,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使用价值…则不成立。
使用价值,即事物的“有用性”,或者说能带来某种“效用”的特性,是对其产生“需求”的前提条件。而这种“有用性”,并不一定经由人类的劳动创造而形成,自然界的自然活动也能形成,例如空气、泉水、天然矿石,乃至于野果、野兽、野生鱼类等等。
——但必须要指出的一点是,任何“有用”的事物,无论是人造的还是自然的,都必然经过人的“劳动”,才能成为“商品”。因此,“商品”必然包含“劳动”。
简单的例子,野生水果的产生完全是自然规律的作用,但是要成为“商品”用于交换,必须经过人的采集、加工(筛选、清洗、包装,等等),而采集、加工本身就是“劳动”行为。
二、阁下提出的问题,或者说话题
私有制和商品经济关系与剥削不相关。或者说,在私有制和商品经济关系之二者存在的社会里,也能寻制消除剥削。
恰好我十几年前上大学的时候,也曾经思考过类似的问题,只可惜当年就是学渣,后来又都是与所学无关的混饭,所以也就半途而废,没有再去深究了。
阁下提的这个“广义商品经济”研究,对“商品经济关系形态”的划分,我没有接触过。而阁下所提的几种形态划分,对我而言描述得也太过于简略,实在看不懂。并且这明显涉及到了经济史的学科范畴了,而我虽然大学的时候选修过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这门,但老师是混课时地讲,我是混学分地听,最后的实际效果,你懂的。
所以,我对阁下提出的这个课题,以及阁下提出的形态划分、划分标准,实在不懂,自然也没有什么见解可言。
——只能提一点个人意见,阁下如果要从这个角度去展开研究的话,那么应该从经济史、经济思想史方面着手。找出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生产力发展阶段条件下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形态,加以比对,找出其形成、演变、发展的过程。
但就“所有制”、“商品经济”、“剥削”之间的关系,说说我个人粗浅的一点看法。
1、“剥削”是以“剩余”为基础,并且是伴随着“剩余”的出现而形成的。而“私有制”、或者说“私有产权观念”,也因此而生。并且,我直觉地认为,“私有制”或者说“私有产权观念”产生的原因,恰恰是为了反抗公共的“剥削”。
——注意,以上提的“剥削”,都是一种不带感情色彩或是道德立场的客观描述,即,剥夺劳动者对“剩余”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剩余”的出现,首先意味着“扩大再生产”成为了可能,其次也带出了“剩余”的“所有权”和“支配权”问题。
——因为水平有限,我很难组织起语言去展开论述这个问题。但刚好最近在B站看了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的范勇鹏教授的一个视频,他在视频中介绍的他的一个“反馈理论”,倒是给了我一点启发。
这里首先强调一下,我对范教授的这个“反馈理论”、及其基础“社会控制论”并不了解。我只是基于他在视频里提到的一些结论性的观点,对这个问题加以展开。
根据范教授的观点,“正反馈”是一个社会的扩张机制,而“商业”就是其中一种“正反馈”回路;“负反馈”是维持一个社会的稳定机制,而“制度”就是一种“负反馈”回路。
“正反馈”和“负反馈”是一对相互矛盾、又相互依赖的机制。
“正反馈”是推动社会系统扩张和进步的动力,而“正反馈”的扩张又会对社会系统的稳定性造成破坏,以至于最终崩溃,所以必须要有“负反馈”的机制来维持社会系统的稳定性。
而“负反馈”过强,又会导致社会系统的内卷,失去发展动力。
——以下套用以上原理,来解释原来的问题。
“剩余”的出现,意味着“扩大再生产”成为了可能,而“扩大再生产”则使得社会的经济活动,形成了一个具有自我增强性的“正反馈”回路,进而造成社会系统的扩张。这种扩张的结果包括但不限于:物质财富的丰富;人口规模、控制范围的扩大。
而这种“正反馈”回路扩张到达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对原来基于无“剩余”条件下形成的“负反馈”回路稳定性造成破坏:
“剩余”的增加,使得个人或家庭单位,在生产上对于社会的依赖性降低;而社会人口规模、控制范围的扩大,也使得原本简单的分工协作和分配,更加难以组织实施。
——这必然导致原有的“负反馈”机制失灵、乃至于崩溃。
但任何扩张,都必须要以社会系统内部的稳定性为前提的。因此,要维持这种“正反馈”的扩张,就必须要有新的“负反馈”机制,来提供必要的稳定性支持。
——于是就有了“等级制”和“私有制”,还有与之配套的宗法制度、宗教文化、道德法律等机制。
而我前面为什么说,“剥削”是随着“剩余”的出现而形成,是先于“私有制”或者说“私有产权观念”形成的,而“私有制”或者说“私有产权观念”是为了反抗“公共剥削”而产生?
因为“负反馈”机制、或者说维持社会组织的稳定性,是需要投入成本的。因此,一个社会最开始的“剩余”,必然被用于维持日益复杂社会运行秩序,例如,原始宗教、祭祀等文化活动,照顾老弱病残成员等必须的福利,又或者抵御其他社会组织的入侵。
——这本身就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必要的“剥削”。而古代所谓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理念,大抵就是对这种状态的描述了。
而随着“正反馈”机制产出的“剩余”不断增加,而“负反馈”机制形成的社会等级不断固化,使得这种“公共剥削”日益成为了小部分成员的特权,从而造成社会分配的不公,因而催生了“等级制”和“私有制”。
“私有制”本质上是把“生产”出来的产品,和“扩大再生产”所需的“剩余”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下放给一般社会成员;
“等级制”本质上是把维持社会稳定性所必须的“剩余”的“支配权”,以“税赋”的形式交给高等级的社会成员。
所以,“私有制”确实并非为了“剥削”而生,但客观上却必然导致“剥削”程度的加深。
因为“私有制”+“等级制”,首先大幅度牺牲了社会福利,同时“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风险,也由原本全体成员共担,变成了各自负担,这必然会造成大量社会成员破产失去“生产”所需的必要资料,沦为被剥削对象,乃至失去人身自由沦落成为“生产资料”性质的“会说话的牲口”。
——这必须强调的是,在“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剥削”,本质上是通过“扩大再生产”的控制权,对劳动者支配“剩余”的权力的剥夺。
“私有制”取代“原始公有制”,只是把原本实际由高等级社会成员把持的这种剥夺权,转交给了各个有产社会成员罢了。
而在“私有制”或者说“私有产权观念”下,甚至连无产劳动者一切产出的所有权、支配权,都归于有产者所有。
所以,“私有制”怎么可能与“剥削”没有相关性?
至于“商品经济”,本来是“私有制”+“产业分工”下的必然产物,恰恰是自我增强性最强的“正反馈”机制,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的一种经济模式。“商品经济”的极致手段就是“剪刀差”,一方面在生产分配阶段最大程度榨取“剩余”,另一方面还要在交换再分配阶段再赚取超额利润。
——这又怎么可能与“剥削”没有相关性?
ps,前面描述得有点乱,这里补充我跟我一个朋友的聊天内容作为例子,解释一下“
在“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剥削”,本质上是通过“扩大再生产”的组织权,对劳动者支配“剩余”的权力的剥夺”的意思。
我的朋友A君,是一个小工厂的领班,主要负责工厂的客户报单、生产排单、工人调岗、原料和产品品控、原料和产品库存、生产配方调整、等等,基本上这个厂里的一切生产事务,除了大宗主原料进货下单之外,他都可以全权负责。
A君经常跟我吐槽他的老板B君:老B有什么本事,这个厂他一年不来看一眼,我都能管得好好的。他不就是有钱当老板嘛,我没钱就只能给他打工了。他一年到处吃喝旅游就能赚几千万,我一年到头蹲在厂里吃灰,也就领个几万块工资。
听他吐槽多了之后,我问了他几个问题:如果没有老B,这个厂全部归你、或者说你和厂里的其他工人,你们知道明年该开发什么新产品吗?知道怎么开拓市场吗?知道原材料价格行情吗?还有,如果开发的新产品卖不出去,一亏就是上千万,你们亏得起吗?
A君听后默然不语。
我又跟他说:既然你那么不爽老B,既然你能力那么强,为什么还要继续给他打工呢?就算你没钱自己办厂,那么这一行里比老B更有钱的老板、比老B的厂规模更大的厂,也有的是啊,完全可以跳槽啊,干嘛从老B办厂开始就帮他从技术到管理全盘架子搭起来,十几年一直干到现在呢?不就是因为这一行里,你所能接触到的老板和厂里头,就数老B的能力最强,他的厂最有前景吗?
——先声明一点,我对A君说的话,完全没有要为“剥削”、或者“剥削者”洗地的意思。而是对“私有制”下,“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组织过程中,非常现实的问题的直观描述而已。
B老板和给B老板打工的A君之间,一年几千万和几万的收入差距,除去熊彼特所提出的“企业家才能”这个与劳动、土地、资本并列的生产要素因素外,其他完全由B老板支配的“利润”,可视为“扩大再生产”所需的“剩余”,以及补偿投资风险的额外“利润”。
——但问题是,在“私有制”下,B老板真的会如渍油派大师的理论那样,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资源合理配置”吗?
扯淡吧。
事实是,B老板在最初赌对了这个行业在当地的机遇,除了最初几年大力扩大产能,迅速占据了当地的垄断地位,并因此赚到几个亿身家之后,别说升级技术、产品换代了,就算是扩大产能都没有再做了,把钱都拿去买地、炒楼、炒股去了。最近这5、6年时间,因为其他老板跟风入行,尤其是几个身家比B老板还厚的老板进来,产能一下子就过饱和了,同质化竞争全都打价格战抢客户,利润空间降到聊胜于无,再加上这两年整个市场都不景气,这几个老板都已经不是在比谁赚得多,而是在比谁亏得下去了。
——这种情况下,B老板采取的措施倒是很“市场化”,就是裁员,三班变两班、两班变一班。
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两点:
① “私有制”下,B老板这样的有产者,对A君这样的无产者的“剥削”,正是源自于其通过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掌握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控制权。
② “私有制”下,任何掌握“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控制权的有产者,都天然是受资本的“利润最大化”意志支配的傀儡。无论渍油派大师们吹什么“市场看不见的手”吹得多么神奇万能,都掩盖不了资本主导下的市场一切规律,都是以“利润最大化”、而不是“帕累托最优”、更不是“福利最大化”为至高法则!因此,在私有制下,无论是熊彼特的“创新”,还是凯恩斯的“投资”,都不可能真正使资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因为只有当帕累托最优的状态,符合“利润最大化”的要求时,资本的傀儡们才会去优化资源配置,但问题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帕累托最优都是不符合“利润最大化”要求的。
——最简单的例子,楼市、股市、期市钱生钱,回报率比任何实体经济投资都要高得多的情况下,你怎么可能指望资本家们去搞什么“帕累托最优”、搞什么“创新”?!
2、优化完善社会制度建设、加强监管机制等强化“负反馈”回路的手段,可以有效控制“私有制”+“商品经济”这样具有极强自我增强性的“正反馈”回路的扩张,进而降低“剥削”的程度,但不可能在根本上消灭“剥削”。
恕我直言,阁下这种“
在私有制和商品经济关系之二者存在的社会里,也能寻制消除剥削”的想法,很傻很天真。
首先,必须明白的是,人类是
“社会性动物”,而非
“真社会性动物”。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
“社会性动物”是由一个个基于
“自身基因续存”的目标,而自发群聚在一起组成“社会”的动物,——人类和大多数灵长类动物,都在此列。
“真社会性动物”是由一群基于
“种群基因续存”的目标,而组成“社会”的动物,——多为蜜蜂、蚂蚁等昆虫纲动物,高等的脊椎动物中,目前已知只有裸鼹鼠、达马拉兰鼹鼠。
因为“社会性动物”结成社会的目标,是为了“自身基因续存”,因此天然同时具备
“社会性”与
“反社会性”。
当社会发展有利于自身生存和繁育后代时,就会表现出利他性、协作性、依赖性、自觉性等有利于社会运行和发展的“社会性”;
反之,当社会发展不利于自身生存和繁育后代时,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就会表现出自私性、攻击性等不利于社会运行和发展的“反社会性”。
——这种趋利避害、延续基因的本能,是几亿年前就写在动物基因里了,是动物界的自然属性。动物界中的人类也不例外。
而人类天然具备的自利本能,也正是当年哈耶克等渍油派大师,攻击公有制、共产主义制度不可能实现的基础依据之一。在他们的理论中,在“社会财富极大丰富”的情况下,公有制+共产主义必然会像原始公有制社会那样,导致少数特权阶级控制全部社会财富和权力,剥削和奴役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结果。
——公有制+共产主义尚且如此,阁下相信“私有制”+“商品经济”下也能“消除剥削”,是哪里来的自信?
当然了,除非阁下所谓的“消除剥削”,意思是跟哈耶克等渍油派大师一样,压根就不承认私有制+市场经济存在“剥削”,一切都是“市场规律”下的“公平交易”。
那么,是不是说“剥削”就不可能消灭了呢?
当然不是。事实上,即便按照目前已知的理论,哈耶克等渍油派大师对共产主义的诘难,都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社会学的理论研究就表明,渍油派们强调的人性中的“自私性”这样的“反社会性”,是完全可以通过教育、文化、国家机器等手段,来加以矫正和抑制的。并且,个人的智能发展越高,认知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越强,其“社会性”就越强。
哈耶克等渍油派大师们,最荒谬之处在于,只把人类的“反社会性”一面视为人类的“天性”,甚至奉为“美德”来歌颂,而无视、甚至污名化人类的“社会性”一面,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其次,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等价值观,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无数为了共产主义、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而殒身不恤、蹈死不顾的共产党员们,也有力地证明了,人性也可以形成类似于“真社会性”的那种以“种群续存”为目标的理念的。
——所以,类似于“真社会性”社会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并且,也只有这种“真社会性”,才可能真正意义上消灭“剥削”。
如果你要问我,共产主义社会具体是什么样?那很抱歉,以我的水平,我只能说,我相信共产主义、英特纳雄耐尔终有一天会实现,却无法想象出共产主义社会是个什么样子。
但有一点,我是肯定的,那就是比起宗教描绘的什么天堂、仙境、伊甸园之类虚无缥缈的图像,共产主义、英特纳雄耐尔是更加切实、更加值得人们向往和追寻的理想!
ps,至于说什么把全社会资产股份化平均分配,这样披着“共产”外衣、“私有制”里子的馊主意,要是20世纪90年代前,信这种鬼话那就算了,这摸着毛熊过河都摸了30年了,还有这种天真的想法,那就非蠢既坏了。
事实上,当年我们搞家庭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的时候,如果不是坚守住土地公有这个原则、农民对土地只有承包权没有所有权的话,那么现在北上广深就真的“超孟买”了,我说的是贫民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