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司法考试三大本——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整理:法大司考
第一章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第一节 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一、司法的概念和特性
司法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解决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历来是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的,它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在近代的司法从行政等制度中分离出来之前,“司法”远非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我们可以发现不同形式的“司法”:它也许是民间性的调解、仲裁活动,也也许是以国家暴力强制为后盾的官方行为。只要有社会冲突存在,即便是在古代社会,司法(作为一种制度或习惯规则)也必然成为社会架构中的一个组件,由于任何社会都离不开解决纠纷的手段。法人类学的研究表白,初民社会中即已存在各种形态的解决纷争的程序,这些纷争,小到诽谤和欺侮,大到偷窃、诱拐人妻、乱伦、强奸、杀人等,无不依循着某些带有共性且各具个性的司法原则和程序,并且都毫无例外地具有一种合法地行使人身强制的社会权威机构——法院。
近代的司法最初是一个政治学或法学概念。在1657年和1660年,乔治劳森发表了两部重要政治著作,提出了政府职能的三重划分。“国家有三种权力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