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司法考试】民法学第一节第三十三章
第十一讲 侵权责任法
二、用人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34、35 条) (★★★)
(一)《侵权责任法》第 34 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责任(★★★)
1.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构成侵权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
2. 工作人员不是责任主体。工作人员即使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亦不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后,是否有权向有过错的工作人员追偿,这属于行政法或劳动法上的问题,不归《侵权责任法》调整。
3. 执行工作任务涉及两种情形:①执行单位授权和指示范围内的工作任务;②工作人员的行为虽然超过单位授权、指示的范围,只要其表现形式是执行工作任务或者与执行工作任务具有内在联系,亦属执行工作任务。
4. 用人单位涉及固定单位和临时单位,采广义,涉及:①国家机关;②公司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队法人;③合作公司、个人合作、土地承包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真题】甲是乙运送公司的雇员,乙派甲承担一批货品的长途运送任务。由于途经甲的老家,甲便想顺路回家看看。在回家途中,因车速过快与丙驾驶的轿车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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