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
安装工程合同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
XX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
(具体实际面积按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计算为准)。
4.适用规范:
执行建设部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本省本地区标准、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评优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已执行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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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等,当有多种相关的质量合格标准时,以严格的标准为本工程的验收依据。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
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单体楼内预埋除外),设备、软件的采购(数字可视对讲系统设备甲供。可视对讲系统的管线部分暂按招标的设计图纸进行配置计算,若有甲供的可视对讲系统设备使用的线路与原设计图纸设计的变动,按实进行调整)、安装、系统集成、调试、人员培训、直至竣工验收及保修的全过程(包括售后服务);包括红线范围内的
门禁系统(可视对讲)、脉冲电子围墙系统、电子巡查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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