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总则为保障东吴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健康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控制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试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
评估程序
》、《东吴
期货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东吴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基本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制定本办法.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审慎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为适当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业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应当指导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动了解资产管理投资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自我评估,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执行两级审核,由业务部门评估岗或资管部门评估岗作出初评,资产管理部复核岗进行复核评估.
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实名制销售、实名制管理要求和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要求。
适当性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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