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控制制度
总则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等。
职责分工
公司总经理、人力与发展总监、财务总监、分管总监、分管经理、公司法务负责公司合同的审批;
公司综合管理部法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常用合同统一文本;
2.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五条业务部门的职责:负责明确对拟订合同的业务工作背景、程序、具体内容
,负责了解拟签约对象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公司行政秘书的职责:负责对合同专用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公司档案室的职责:负责合同的档案管理;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控制
第七条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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