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自律会中期人事
调整及任用制度
为贯彻落实
学院学风建设的要求,规范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激
发学生干部的
工作积极性
,建立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特制定
《团委学生会
自律会中期人事
调整及任用制度
》。本制度
即是团委学生会考核干部工作成绩与工作效果的措施
,也是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与主席团了解学生干部具体工作情况的途径。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
决定,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期离职
1、团委学生会大一成员可于在职期间同一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或第二学期开学初(校历第一周内)以正当理由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递交离职申请书,后经分管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批准后即可离职。离职后不再享受学生干
部的各项
待遇,并不得提出复职申请。
2、团委学生会大一成员在职期间若第一学期智育成绩测评低于
70%者,团委学生会将勒令其强制离职。离职后不再享受学生干部的各项
待遇,并不得提出复职申请。
3、各部部长
可以对其部门成员,因消极工作、消极处事等原因,向学院提出
劝退申请
,经学院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审核公示,公示结束方可生效。
离职后不再享受学生干部的各项
待遇,并不得提出复职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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