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学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学生文明养成教育推进和谐校园建设鼓励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五城联创”活动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学生”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含中专、特校及民办学校下同)在校学生
(二)表彰名额
本次表彰全县“文明学生”
100名其中小学
40名初中40名高中(含中专)
20名二、评选条件
(一)自尊自爱仪表端庄
1、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举止文明
2、不说脏话语言文明
3、情趣健康不进“三厅”等不适宜场所不参加不正当的活动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1、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2、尊重他人以诚相待
3、尊敬师长与同学和谐相处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学法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专心学习上课积极主动思考问题按时完成作业
3、兴趣广泛特长突出积极参加
各种文体活动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1、能料理个人生活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2、主动为父母承担家务劳动
3、生活节俭不乱花钱
(五)严以律已遵守公德
1、爱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爱护公物
2、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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