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各级部门、人员安全生产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定义4.1事故隐患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包括:
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制度未做明确规定,企业危害识别过程中识别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等。
4。2安全检查(即隐患排查)
4。2。1公司级安全检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4。2。2日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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