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产经纪有限公司好房通O2O系统使用规则
为运用好房通全线产品快速实现公司经营
IT化、业务移动化、模式
O2O化,以互联网中介的全新作业模式顺应行业发展和趋势,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参与市场竞争,让公司及各位家人开店赚钱有保障,特制定以下使用规则:
一、信息的管理标准
1、所有房源
/客源信息开发后需在
24小时内录入好房通
ERP。登记时,联系人或电话不可填写除业主本人、亲属或受权委托人之外的他人(包括物业、中介),不允许后补业主资料,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乐捐
200元/条处罚,并无条件更正客户号码,此信息归属举报人所有;
2、公司采用
“公房私客”
的信息管理模式,
通过系统参数设定,对应范围内(如公司、片区、门店)的经纪人可互相查看彼此登记的出售、出租房源电话;
自己登记的客源信息可查看电话
,其他人登记
求购、求租客源
信息不能
直接查看号码
,如需查看,需提交电话查看申请,由对应片区
/门店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查看他人客源电话。
3、凡是拍摄了视频的出租、出售
房源都需点亮好房通
ERP真房源图标
,房源失效时应在
24小时内写跟进注销,如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处乐捐
50元,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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