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审计的特殊性工作
第19章 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
(二)利用专家的工作
1.利用专家工作的基础
为利用专家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专家是否具有实现审计目的所必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充分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与专家就相关重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评价专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2.对专家的专长领域的了解可能包括下列方面:
(1)与审计相关的、管理层的专家专长领域的进一步细分信息;
(2)职业准则或其他准则以及法律法规是否适用;
(3)专家使用哪些假设和方法及其在专家的专长领域是否得到普遍认可,对实现财务报告目的是否适当;
(4)专家使用的内外部数据或信息的性质。
3.就以下内容
与专家达成
一致意见:
(1)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
(2)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各自的角色和责任
(3)注册会计师和专家之间沟通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4)对专家遵守保密规定的要求
4.评价专家工作的恰当性
(1)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以及与其他审计证据的一致性;
(2)专家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设和方法及其在具体情况下的相关性和合理性;
(3)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原始数据的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