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安全标准化规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5
年12月1目的为了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2004]2
号),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
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实现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
的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广大
人民群众
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规范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国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与储存活动的从业单位。
3术语3.1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3危险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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