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卫生管理制度
一、定期开展手卫生工作的全员性培训,增强预防医院 感染的意识,掌握手卫生知识,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二、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医院医护人员手卫 生工作的指导,提高全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三、各临床科室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管理,医护人员必 须用清洁的手为患者诊疗;诊疗后必须清洁双手,必要时进 行手消毒。
四、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如流动水、 非手触式水龙头、洗手液/肥皂、速干手消毒剂和干手设施 等。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
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用于洗手的肥皂或者皂液应当置于洁净的容器内, 定期清洁和消毒。对容器进行清洁消毒时,容器内剩余的皂 液应弃去,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使 用固体肥皂时,应当保持清洁、干燥。
六、外科手卫生设施配置除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外,洗手 池应设置在手术间附近,大小适度,易于清洁,洗手池水龙 头的数量应根据手术
X的数量设置,不应当少于手术间的数 量;间隔适宜。用于刷手的海绵、毛刷等用具,应当一用一 灭菌或者一次性使用,洗手池应当每日清洁。
七、医务人员在
以下情况下应当洗手:
(一)接触患者前。
(二)接触患者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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