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
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试剂、
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
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成立由医务部、护理部、设备科、院感科、财务科、监察审计室、临床医疗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及时、规范、安全的使用。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规范
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
类管理.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
床使用中
的高值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实行使用登记管理,
施行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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