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龙泉医院
健康教育指导手册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
1、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对聋哑病人应配以会手语的人员,应使用规范的方式。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和
/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6、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如中心静脉插管、插胃管及使用血管活性药等)时,应首先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时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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