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输液管理制度
成都军建烧伤医院
门诊输液管理
制度为加强门诊输液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成都市卫计委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输液管理的通知》(2016年8月3日文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门诊输液管理制度。
用药原则遵循“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
严格把控用药原则,严控“大处方、滥用抗菌药物”现象。
各科室要
根据疾病诊疗规范,拟定门诊输液疾病病种数,并按各科的专业特点制定门诊输液方案 ,报医务科
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门诊输液病种和门诊输液方案交由各门诊科室主治以上医师,负责按此标准对门诊输液处方进行审核把关。
原则上门诊输液处方量仅限于1天用量,若特殊情况需超过1天用量的,需向医务科申请,填写《门诊输液用量申请审核表》,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增加处方量,但总量不得超过3天处方量。
医务科每月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门诊输液专项处方点评,点评发现的无指征输液(或指征不足)、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或指征不足)、无资质开具抗菌药物、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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