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整版 )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 下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卫办医发 〔2009〕
38 号) 精神,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 、“限制使用 " 和“特殊使
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
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 结合我院实际 , 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 一) “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 : 疗效好,副作用小,
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 : 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
毒副作用大的药物 , 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
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 (即三线用药 ) :疗效好 , 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
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 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
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 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 需经
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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