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合肥柏年康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劳动者姓名:
使用说明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
)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甲方(用人单位):合肥
柏年康成
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屯溪路交叉口东环广场
B1504
法定代表人:张健
乙方: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邮箱:
固定电话:
手机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乙方熟悉并同意遵守甲方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前提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合同的类型和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