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国 勘 察 设
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注工[2021
]2号关于公布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
为适应港口与航道工程建设的
开展,选拔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交通部
?关于印发
<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考试实施
方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考核认定
方法>的通知
?〔人发〔2003〕27号
〕的文件精神,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对
?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考试
根底考试大纲
?〔下午段〕和?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
考试专业考试大纲
?进行了修订,
经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审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1.注册
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考试
根底考试大纲
〔下午段〕2.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考试专
业考试大纲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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