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工作计划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
制度。第二条 本
制度所指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计划。
第三条 本
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
、项目)(以下称各部门).总
裁(经理)办公会会议中下发的工作执行指令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并对其按时反馈与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与考核
。第四条 本
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各分子公司参照本制度
自行建立《工作计划管理
制度》,分子公司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分子公司总经理考核指标之中.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总
裁(经)办职责总裁(经)办职责是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集团工作计划的协调、管理和评价。总经办主任兼任工作计划主管,其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编制、跟进和落实工作计划,负责跟进、落实项工作计划会议和董事长
/总裁指令中的各项重点工作,并指引各单位编制部门工作计划。
(二)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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