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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关于增值税转型若干问题的探讨
——沈阳市国税局增值税转型跟踪调查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张毅明 张晓婷
2004
年9月16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出台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
范畴政策。随着
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
范畴假设干政策问题的规定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
范畴暂行方法等文件的下发,标志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一系
列税收优待政策之一的增值税转型工作正式在东北地区拉开帷幕。
通过一年多的试点,既看到了成功的
体会,也暴露了存在的问题。本文
通过对沈阳市国税局增值税税转型试点的跟踪调查,
拟对增值税转型
谈点粗浅看法。
一、增值税转型的重要意义
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划分为生产型、消费型、收入型三种类型,我国目前
采纳的是生产型增值税。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生产型和消费型增值税最大区别是:生产型增值税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进项税额。消费型增值税同时
承诺外购固定
资产部分所含的进项税额。
这次增值税转型实质是扩大抵扣
范畴,只承诺扣除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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