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规定
第三条:工作时间
根据岗位不同,分为三种:
(一)白班员工,工作时间为
8:00-12
:00,13:00-17
:00。(二)单班制员工,工作时间为
7:00-15:30
。(三)两班制员工,早班:
7:00-1
5:30,晚班:
15:30-00:00。各班组应提前
10分钟到岗与上一班组做好工作上的交接事宜。
如有特殊倒班方式的,另行通知。
第三章考勤方式
第四条:公司采用打卡的方式记录考勤。具体实施方式为:每位员工在到达岗位进入工作前及离开工作岗位结束工作后,到打卡机处打卡。
第四章考勤内容
第五条:正常出勤:按时上下班。
第六条:非正常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休假;公出。
(一)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没有到岗从事生产(工作),事先也未向领导请假,不满
1小时为迟到。(二)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提前下班不满
1小时者为早退。
1.迟到(早退)
5分钟/次(含5分钟)以内的,且月累计不超过
3次(含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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