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组织管理制度
(一)旅游组织
1、医院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组织职工旅游。
2、成立组织机构,由院办公室牵头,院工会协助,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视情况将参加旅游的职工分成若干个小组,由工会指定或推举小组长;配备好文娱宣传员、安全检查员、生活保障员等人员协助工作。组织机构成员须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3、根据工作情况和气候条件,全院职工当年的旅游分两批进行。为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营和旅游的有效实施,院领导、工会成员、各科室职工将分别安排为两批参加旅游,名单由院办公室和工会协商拟定。
(二)旅游形式
1、由医院主办、旅行社承办,办公室和工会与旅行社商定时间、路线、行程。
2、由医院自主组织,办公室和工会确定时间、路线、行程,并负责购买车票、机票、景点门票及安排食宿。
3、由院办公室和工会组织自驾游,确定时间、路线、行程,并负责购买景点门票、安排食宿,医院提供交通工具、派出司机。
(三)旅游费用
1、由医院拨付。
2、由院工会从会务活动经费中支付。
3、经院务会同意,家属可随同旅游,但费用自付。
4、旅游中,非计划项目所需费用,由个人自付。
5、经院务会同意,职工因工作需要未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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