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
——无形资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
某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无形资产的内部控制,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在无形资产管理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无形资产的下列风险:
(一)无形资产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无形资产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无形资产购买决策失误,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四)无形资产使用和管理不善,可能导致损失和浪费。
(五)无形资产处置决策和执行不当,可能导致公司权益受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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