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锅炉)的安全运行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酒店锅炉房的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的安全法律和标准、锅炉应注册合法使用
实行定期检验安全运行
2、锅炉房属酒店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因检查、检修需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必须经主管同意,方可入内。
3、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4、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5、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6、一般在燃油锅炉房应设置泡沫灭火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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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机。
7、锅炉开火前各部件必须做全面仔细检查,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开始升火。升火操作炉温必须缓慢上升。各部件温度应均匀上升,升火其间严格监视水位变化情况。运行结束前冲,洗水位表、排污一次。
8、启动锅炉前必须打开烟道门,水位在正常水位偏下,启
动燃烧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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