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支队的危险、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防止潜在的事故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紧急状况,保证办公、路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路的安全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支队的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凡设有控制或预防危及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财产损失或对公路运营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发生事故、潜在事故和紧急状况所必须的安全设施设备,均执行本制度。
3. 管理使命
3.1 支队分管安全的副支队长负责审核《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申请表》,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申请表》中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3.2 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设施设备使用状况进行检查。
3.3 安全设施设备执行分级管理,支队办公室、各大队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台帐》并负责以下工作:
3.3.1 安全设施设备的借用、状态的检查、报废管理;
3.3.2 对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状况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3.3 依据《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申请表》实施采购并进行验收登记,储存设施设备采购及验收的相关记录。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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