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财务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医院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一、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和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二、财务工作按照职务分离和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记账员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相互分离,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资产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稽核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支付款项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出纳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材料采购、材料保管工作;物资核算与物资保管岗分离。
三、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必须经院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决策人员不得直接实施,并对执行人员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四、院办公用品、日用材料、印刷品由总务科负责统一采购,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由设备科负责采购.总务科、设备科每季编制采购计划,经财务科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
五、大宗物资、仪器设备、医用材料、药品的采购,必须按招标程序进行。
六、财务印鉴必须由由两人以上分开掌管,并在加盖印鉴时进行审核.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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