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创我院教科研工作新局面,发现和培养教科研人才,多途径、多渠道争取教科研项目及经费,提升我院在高职教育领域的地位和竞争实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的来源、选题范围及申请立项人员条件
第一条 按项目来源主要分为:
(一)纵向项目
1、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教育科学规划等教科研项目。
2.省、部级项目:包括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等教科研项目。
3.市局级项目:包括市科委、市教委、铁路局及其他委、办教科研项目。
(二)横向项目
1。合作项目:包括国际合作、参与兄弟院校合作的项目。
2。企事业单位的委托项目。
(三)院级项目
学院、各系(处室)列入教科研计划的资助项目。
第二条 项目的主要选题范围
1。对体现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起指导作用的项目。
2.对突出高职办学特色,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有促进作用的研究项目.
3。对专业开发和课程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的项目.
4。对教学方法有改进、教学内容有创新的研究项目。
5。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具有促进作用的研究项目.
6。对加强产、学、研相结合,在短期内能进入开发,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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