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
制度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遏制较大及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层及合格供方在所管辖范围内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0
);3。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09]87
号);3.4《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
[2008]202
号)4管理内容
4.1定义4。1.1
危险源的定义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4。1。2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1)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2)行业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