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雪峰冷藏物流有限公司
一般考勤管理制度
人事部公告系统
第一条公司员工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并依此作为计算薪资和奖励的依据之一。
第二条上班时间安排
A、日工作8小时,每周
5天工作制,其作息时间为:
上午:8:00~11:45
下午:13:30~17:45
B、日工作7.5小时,每周
5.5天工作制,其作息时间为: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
17:30
C、不定时工作制
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及擅离职守,其规定如下:
1、工作时间开始以后到岗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结束前离岗为早退;
3、未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缺勤者为旷工;
4、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为全勤;
5、员工上班迟到、早退和旷工按照下列标准处罚:
迟到、早退
1~5分钟,每次罚款
10元,并扣除全勤奖;
迟到、早退
6~10
分钟,每次罚款
20元,并扣除全勤奖;
迟到、早退
11~20
分钟,每次罚款
40元,并扣除全勤奖;;
迟到、早退
3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
50元,并扣除工时和全勤奖;
G210212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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