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万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万象时尚广场
专柜联营合同
合同编号:
归档日期:
年月日甲方:佛山市顺德区万象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联营场地、面积及联营期限
1、甲方同意将万象
时尚广场
层铺,面积
平米(含公摊面积),作为联营场地供乙方销售本合同所确定的商品
(具体位置、面积详见双方确认的图纸)
。2、本合同签订的联营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3、合同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能撤柜(因一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除外)。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甲、乙单方不得将联营位置再与第三者合作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千元。
4、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续签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被选择权。
第二章 经营范围与方针
1、乙方销售商品必须是本企业制造或县区独家代理的商品,以下表所列项目为限;
2、乙方提供的商品应经甲方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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