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及范围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信号工等);
(4)施工船舶作业;
(5)高处作业(包括登高架设及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三、工作职责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工区或班组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环保部同意,方可变动。
工种发生变化时,应经安全环保部同意,进行备案,一般工种转变为特殊工种时,应接受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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