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为统一和规范我国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工作,加强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从事水运工程施工的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避免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财产损失,2006年6月交通部组织有关单位开始了《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编制工作。 编写组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建设安全防护技术和管理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用语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有关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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