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道路机动车安全通行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
为了确保外来车辆
及公司厂内机动车在厂区主马路安全、有序通行,确保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安全通行要求:
1、进入厂区的外来车辆及公司运输物料的厂内机动车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通行线路通行,严禁随意改变通行线路。
(通行路线详见示意图)
2、进入厂区的外来车辆等待过磅、卸货期间必须按照依次、有序停放的原则停放,
严禁双向平行停放,严禁逆向、逆行、
逆向行驶
以及随意停放等违规行为;
严禁在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在厂区内通行的机动车要严格执行公司限速规定,严禁超速、超载行驶。外来
机动车辆在进、出公司大门
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
5公里/小时,在公司
厂区内道路行驶最高不得超过
30公里,行至交叉路口、装卸作业区、及人员稠密路段时,时速不超过
15公里,并要在五
十米外减速,显示信号,鸣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行”,严禁抢道通行。
叉车在厂区道路通行速度不超过
15公里/小时,拖拉机不超过20公里
/小时。 4、厂内机动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5、厂内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不安全行为。
6、机动车在行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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