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工作计划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AA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章》〔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章》〕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其次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 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当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猎取相应酬劳。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供应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协作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参与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全部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准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阻碍和严峻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
其次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