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讯管理规定
1、目的:为规范公司资讯管理,防止发生违规和泄密事件,确保资讯资源高效安全用于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2。1。公司所涉及之所有生产,办公及办事处区域。
2.2.本规定涉及的网络范围包括公司的局域网、广域连接、移动网络接入、互联网出口以及网络上提供的各类服务如 互联网, 电子邮件、代理服务等。
2.3 公司监控系统。
2.4 公司电话系统。
3、权责: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监督执行公司资讯管理制度.
4、管理内容:
4.1公司网络
4.1。1公司设立专用服务器,供公司所有部门按规定存放资料,并设立相关权限,资料管理由部门经理负责,所有部门对专用服务器上本部门之资料要归类放置并及时更新,重要资料需确保及时备份至专用服务器上。
4。1。2公司网络管理员定期对服务器资料进行备份,以其它形式保存(如移动硬盘,刻光盘等)
4。1。3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拷贝公司文件出厂,违者作行政处分,重者开除处理,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4.1。4个人办公电脑不能将公司重要资料存放在C盘、桌面及<我的文档>内。
4.1。5 任何人不得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爱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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